为推进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新农大发〔2016〕号)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严把博士生选拔质量关;要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的考察,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合理取舍。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新军
成员:崔龙、朱成立、周金龙、牧振伟
具体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制定,组织实施本学院各学科点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由本学科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外语水平较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组长由唐新军教授担任。复试专家组在本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对考生的复试。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的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最终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四、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日程安排
复试定于
1、资格复核
时间:
地点:水利学院资料室
携带资料:(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到及资格复核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复核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复试加试
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详见《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笔试时间:
上午12:00-14:00:加试科目二
地点:水利学院4101教室
3、综合面试
时间:
地点:水利学院会议室。
面试内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20分);专业知识(15分);思维敏捷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20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表达能力(15分);外语应用水平(15分);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综合素质(10分);心理承受能力(5分)
考生面试时需准备三分钟英语自我介绍。每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4、考生体检
(二)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初试三门课总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40%。
五、录取原则
拟录取考生初试分数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分学科按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示
拟录取结果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网站进行公示。预计在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监督电话:8763607、13565831184
七、其他
(一)本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复试细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对考生提出的疑问给予及时、正面答复。
(二)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前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